根据江西司法警院队伍教育整顿要求,11月25日中午,学院第一党支部在法律实训中心调解室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。本次学习会由谢祥为同志主持,第一党支部、法律系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集中学习了《关于7起违反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典型案例的通报》《转发省纪委关于我省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》。
会议强调,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党员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,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纯洁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。
同志们纷纷表示,通过本次警示教育学习,心灵受到了极大震动,思想受到深刻洗涤,从案例中得到启示和警醒,作为党员教师,要引以为鉴,时刻对照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,反思自己,防微杜渐,警钟长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