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推进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,提高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质量,根据《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》精神,经2018年1月22日院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成立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,具体如下:
一、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曾健生
常务副组长:唐星
副组长:王昆仑、赵维科、张宇晨、金博、卢望平
成 员:各部门负责人
职 责:领导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,对诊改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、部署。
二、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
1. 诊改工作办公室
负责人:刘发生
牵头单位:科研处
成员单位:党政办、政治处、教务处、学工处、法研中心、信息中心
职责:诊改工作办公室是诊改日常工作机构,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全院的诊改工作。具体为制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规划、工作职责、总体安排、内外联络以及确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总体构架,编制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,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子规划,撰写学院总体诊改报告、体系总构架分项诊改报告、体系运行效果分项诊改报告、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、适应社会能力需求自评报告、人才培养质量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等。
2. 工作流程制定及工作标准建设组
负责人:王学民
牵头单位:政治处
成员单位:学院各部门
职责:负责完善学院各部门、各岗位工作职责,优化工作流程,制定并完善各部门、各岗位工作标准。
3. 教学质量及师资质量工作组
负责人:邱从连
牵头单位:教务处
成员单位:政治处、法律系、刑事司法系、警察系、管理系、公共基础教学部、思想政治课教学部、警体教学部
职责:负责专业和课程质量保证、校企合作规划、制度、目标、标准、保障条件的制定,诊断与改进实施及效果评价,撰写专业质量保证分项诊改报告;负责师资质量保证规划、制度、目标、标准的制定,诊断与改进实施及效果评价,撰写师资质量保证分项诊改报告。
4. 学生全面发展工作组
负责人:朱远建
牵头单位:学工处
成员单位:法律系、刑事司法系、警察系、管理系、中专部、团委、心理咨询中心、招生办、就业办、宿管中心。
职责:负责学生育人体系规划、制度、目标、标准的制定,诊断与改进的实施及效果评价,撰写学生全面发展诊改分项报告。
5. 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组
负责人:宋君安
牵头单位:信息技术中心
成员单位:教务处、科研处、法律系、刑事司法系、警察系、管理系、公共基础教学部、思想政治课教学部、警体教学部
职责:负责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平台建设工作,加强平台运行、过程监控,数据分析,信息反馈与改进,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的维护。
2018年1月24日